议会又称国会,是一个主权地区的立法机关,其成员由属该地区的代表组成称为议员。议员可以是直接或者间接选举出来的,也可以是委任的。表面看来,西方议会的议员和我国的人大代表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二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一、我国的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本任务和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全国各族人民一起共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西方国家议员则是不同党派、不同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代表,且分布范围狭小。行使权力与资本主义利益紧密相关,他们往往为了各自的局部利益相互争斗,有时还会通过政治交易牺牲国家或者公众的整体利益。
二、我国的人大代表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而西方议员大多是脱离生产工作一线的“职业政客”,是一个拥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共同体。许多议员一旦当选,就终身以之为职务,整日忙碌于议会活动、党派斗争和下一次竞选连任,政治作秀多,深入社会和实际少。
三、我国的人大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活动。会议期间代表们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在充分酝酿,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闭会期间代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是代表履职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而西方议员个人有专门的助手和工作班子,在选区设有办公室,也会接待选民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但议员本身要受所在党派或所代表利益集团的制约。
(编辑: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