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大会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参加机关党员大会的党员应当是党组织关系在本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的党员,包括机关行政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及专门委员会驻会委员中的党员。机关党员大会除有选举任务要求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方可举行外,一般没有出席人数限定,但是也应当争取大多数党员参加。机关党员大会不定期召开,不排列次数。机关党员大会一般由机关党委组织并召集。有下列情况时,可召开党员大会: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投票选举的;讨论本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需通过党员大会表决的;机关党委举办的党课,要求全体党员受教育的;按照中央和地方党委要求,集中开展全党教育活动,召开党员动员会的;党员奖励要搞大会表彰的;发生其他重大事项,需要全党总动员的。
机关党员大会是机关党内最高会议,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政治会议,要严密认真组织,做好会议准备:1、确定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和时间,需经机关党委会议同意或经机关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同意。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包括会序(主持人用语)、报告稿或者讲话稿、讲课稿等;选举的,还要准备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计票单等;表彰奖励的,准备表彰决定、证书、奖状、奖品等。3、发出会议通知。必要时,如内容比较重大和复杂的,可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部署。4、布置会场。为渲染气氛,体现庄重性,一般党员大会应在主席台正面悬挂会标,必要时,还可以在会场周围悬挂与会议内容相关的标语;主席台按照会议情况摆放主持人、讲话人等的座签;一般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应在主席台就坐,如需党组领导参加的,安排在主席台就坐。5、召集党员进场,组织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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