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的预算收入的构成包括:
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不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及年初列入部门预算、执行中由中央部门直接分配给其他部门使用的财政拨款收入。按现行管理体制,财政拨款又分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收费收入等。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必须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专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取得的经营收入是非独立核算的。
六、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包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相关支出纳入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七、其他收入:指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预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只有事业单位预计收入小于支出时,才可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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