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提出备案机关的要求
(一)备案文件的内容:备案报告、公告,有关修改、废止或批准的决定,法规文本、说明及审议结果报告等有关文件。
(二)备案文件的数量:(一)中所提到的文件均需装订成册,一式十份。
(三)报送备案的时限: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决定、决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本级人民政府的应当自公布期三十日之内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备案文件接收的要求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是接受备案的机关,负责对备案文件的接收、登记、存档,并按照常委会的分工分送给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
三、备案文件审查启动的要求
审查分为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绝大多数文件采取被动审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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