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结果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结果由本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程序是:
1、选举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核查后,将当选的代表名单及其当选情况报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报县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确认。
3、县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有效或者确定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并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公布代表名单。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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