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换届首先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各级地方党委均应该对本级和下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其次是要充分发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在换届选举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根据选举法制定或者修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举实施细则;二是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三是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分配方法;四是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另外,县级人大常委会也要在县乡换届选举中发挥主要作用。一是贯彻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关于选举工作的安排以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范围作出县乡换届选举的决定;二是设立县乡选举委员会开展具体工作;三是领导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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