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水平。密切联系群众,不仅是法律对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要做到诚心、细心、热心,一心一意为选民。
(一)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
代表能否密切联系选民,依法履行职责,与代表的履职意识及能力有关。各级人大要组织代表进行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一要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等,提高代表的政治责任意识;二要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刑法和监督法等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三要学习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掌握联系选民的方式方法,提高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的能力;四要学习相关的政情,通过向代表寄送资料、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等,让代表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代表与选民联系时更具针对性。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联系网络
代表法对代表联系选民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要使这项原则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就要从加强制度建设人手,切实改变当前工作中缺少章法、自由随意的状况。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一要明确代表联系选民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组织领导等;二要明确对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内容、形式等作比较灵活、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三要明确选民反映的问题的处理办法;四要有代表联系选民的约束激励机制。要从制度上为代表联系选民提供服务和保障,发挥好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的指导、协调作用,提高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要转变工作作风,讲究联系方法
代表联系选民就要经常活动在选民中间,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体察百姓疾苦为主,了解选民的所思所盼,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集中选民的集体智慧,做到思想上息息相通,感情上水乳交融,工作上为民谋利,能够更好地实现上情下传、下情上达,这样才能提高国家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更要注意方法和策略,平时要勤思考、多积累,联系选民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针对人民群众的心态、心绪、心理,站在人民的角度,选择正确的联系方法和策略。采取亲自深入一线实地调查与召开座谈会听汇报相结合;经常性联系与专题调查相结合;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帮民排忧解难相结合等方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议题和决策提供依据,为政府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正确有效的方法和策略,联系选民,履行职责,筑牢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石。
(四)要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身份、职业、个人能力差异较大,化表所在选区的选民素质也不尽相同,因此,联系选民的方式不能单一化,而要因地、因人、因事而异,丰富联系形式,如通过调研、视察、走访选民;建立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组织主题活动;邀请选民参加座谈会;应选民要求接待来访;公布电子邮箱或电话;建立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搭建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推动代表联络机构面向选民,公开代表基本信息,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民生热点,为代表与人民群众交流对话服务,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交流互动实效。
(五)要强化服务理念,深化联系内容
人大代表是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代表人民行使权利,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应有之义。代表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把联系选民作为服务的重要手段,联系的内容要广泛,不仅要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还要向选民宣传党的有关政策和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现状;调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选民的生产生活状况,沟通与选民的感情;向选民汇报自己行使代表职权情况,接受选民的监督;与选民结成帮扶对子;等等。
(六)要注重解决落实,强化联系实效
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要得到选民的支持与理解,选民反映的建议与意见的办理落实是关键。代表法规定“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因此,代表对选民反映的建议和意见,要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依法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告知选民,让选民真实感受代表的作用。对代表而言,对选民反映的问题,要提交给相关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作为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同时还应尽自己的努力,积极为选民解决些实际问题。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