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团实行合议制,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县级人大会议期间,根据职责,主席团一般召开三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任务:
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大会副秘书长,通过会议日程,决定大会议案截止日期,报告大会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及注意事项,报告大会列席人员名单,报告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如有选举事项)审议通过选举办法草案,确定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
主席团常务主席一般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轮流主持主席团会议,处理主席团的日常事务。执行主席在大会主席团内产生,一般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有关方面负责人、代表团团长等人士担任。
大会副秘书长一般由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办公室主任以及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等人担任,协助大会秘书长领导、协调大会秘书处各组的工作。
表决议案的办法为举手方式或无记名投票,近年无记名投票表决议案有上升趋势。
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一般为会期三分之二的时间点,如果开三天会,那么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为议案截止日期,以便主席团有时间决定代表议案的处理。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如有选举事项)的主要任务:
党委向大会主席团推荐候选人并介绍候选人情况,决定将各代表团审议的选举办法草案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的主要任务:
听取大会秘书处文秘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决定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听取各代表团讨论、酝酿候选人情况的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出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的主要任务:
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和通过大会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査委员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和通过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决定经大会审议的议案是否交付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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