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情况。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时,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候选人的哪些情况,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根据各地的实践,在介绍候选人的过程中,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全面地介绍每个候选人的情况。所谓要全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即不仅要介绍候选人的年龄、身份、文化水平、工作简历、专业特长,还要重点介绍候选人德、能、勤、绩,即政治思想状况、工作能力、主要优点、特长和工作业绩等,同时也要如实地指出候选人现在还存在的不足和缺点,使情况介绍真正地、实事求是地、全面地反映出每个候选人的特点。
2、要详细说明提名的理由及上级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群体结构的要求。在介绍候选人时,不仅要介绍每个候选人个人情况,更要介绍现有候选人构成的各项比例结构及每个候选人对形成一个富有战斗力的领导集体的各自作用,以引导选举人在了解候选人个人情况的基础上,着眼于对候选人群体结构的选择。
3、要在介绍候选人情况时,认真介绍候选人的产生过程。因为了解候选人的产生过程会加深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和理解;同时,也有助于选举人更好地理解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意识到已产生的候选人名单是党组织选择的结果,从而理解和尊重党组织在推荐候选人过程中的意图,避免因对候选人缺少直接了解而轻易弃权的做法。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