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议案质量的问题一般存在三个方面,一是议题选择太宽泛,重点不突出,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难以形成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二是案据不充分,缺乏数据、事例和法律政策的依据,分析没有说服力;三是方案笼统,无具体措施,难以操作。因此,在提出议案时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议案选题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案由要重要迫切
议案的根本目的是针对重大事项提出解决问题的具有较强法律政策依据的可行性方案,而像立法案的方案就是法律法规草案。因此议案选题需要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在掌握全面而充分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才能从中发现那些实际存在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选题时,要找出大政方针已定,但远远未能全面落实的问题;找出靠一个部门难以办到,需要多个部门统一协调来解决的某个重大问题;找出法律法规政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亟需立章建制加以规范的问题。议案选题要准确,问题具体明确,便于一事一案,同时也可以较容易地收集到案据材料,方便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2.议案案据必须客观充分,事实、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准确
案据包括事实情况、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议案所反映的问题必须事实准确,数据可靠,客观公正,不片面夸大事实和影响。引用法律政策和理论依据准确,不牵强附会,说理分析要到位,做到有理有据,顺理成章。
3.议案的方案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议案方案的可行性源自于它的合法、合理性,议案内容要做到合法与合理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提出的议案方案内容要和有关法律政策相一致,将涉及问题的解决方案,建立在坚实的现行法律政策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要注意合理性,提出的方案措施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即有关部门经努力后有可能做到,不能脱离实际。所以,对有些问题虽然应该提,但目前无法解决的或有些问题从局部看可行,但从全局看不可行的,这样的议案就不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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