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是保障代表知情权的重要保证,是行使建议、批评和意见权的主要方式。目前,代表在行使询问权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行使询问权、对行使询问权有顾虑、行使了询问权但没有发挥作用或者询问制度不健全等。为进一步发挥询问权的作用,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人大代表行使询问权的质量。
1.要对代表进行询问权行使的培训。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利用代表培训班、代表小组学习会,安排行使询问权的专题讲解和讨论,或者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印发有关询问的资料。使代表明确询问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的法定权利,提高对行使询问权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使代表消除不敢、不愿、不会询问的各种顾虑,掌握开展询问的基本方法。
2.要组织好代表询问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方式的改进,要精心设计和制定适合当前人大制度的询问程序。一是询问程序的设定要把握可行性。二是要规定审议发言的时间,限制一些领导人在分团审议中偏离主题的夸夸其谈或工作指示,让更多的代表有发言和提出询问的机会。三是要强调审议发言除了一般性的肯定外,应该集中于对报告内容的质疑和修正,有疑问就询问,有不足就修正,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四是要倡导辩论式的审议,开门见山,各抒己见,互相启示,真正做到集思广益。五是改革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制度和会议程式,严密设定会议程式和议事程序,保证人大的各项法定职权(包括代表询问权)通过规范的会议形式得到有效的行使。
3.要与“一府一委两院”做好联系、沟通工作,提高他们接受询问的自觉性。向他们表明,提出询问是法定的代表权利,回答询问就是国家机关的法定义务。询问反映了代表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关注,其实质是代表着某一部分的民意。回答询问,是对民意的回应。明确接受监督和负责答复的责任,提高接受询问的自觉性、针对性、主动性,认真和积极地回答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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