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校核的重点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是否符合“六性”:
(1)要树立依法履职意识,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思想性。代表应当树立较强的履职意识,经常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的大事,主动参与社会活动,从稳定大局、搞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政府推动工作等方面,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2)要有全局观念,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可行性。各级人大代表都有其直接代表利益和间接代表利益的义务。每位代表都应辩证地对待直接代表利益和间接代表利益问题,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防止和克服只看局部议小事多,不观全局议大事少的倾向,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使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既合理又可行。
(3)要密切联系群众,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代表性,能够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4)要善于抓住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敏锐性。对本单位、本地区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见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5)要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准确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同于一般群众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都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答复。所以代表反映的问题必须是确凿的,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是准确的。
(6)要立足依法履职,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有权威性。代表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使建议、批评和意见既合乎法律规范,又合乎民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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