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素质,需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层次、有阶段地组织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综合各地的成熟做法可以看出,人大代表的履职学习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和履职任务进行分阶段的学习。
1、初任学习。即人大代表刚刚产生以后,准备参加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前所进行的履职学习。初任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和立法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识,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学习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的基本知识,学习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作,学习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的基本知识等。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这些都属于履职应知应会的知识,是首先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知识。
2、履职学习。即代表任职第一年对代表进行的履职学习。主要是根据代表全面履职的需要,对代表组织的应用性学习培训,主要包括:学习如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如何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如何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代表如何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行使选举权、表决权,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等。一名代表要认真履职,就必须掌握这些主要知识,才能履好职、掌好权。如人大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这对大部分代表来说,没有系统专题的培训,很难在提出的议案中表述自己的真实意图。
3.专题学习。即指针对代表履职的需要和形势任务的发展,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培训。这样的学习可以是宏观方面的学习,如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社会治理、“十三五”规划、供给侧改革、精准扶贫等重大专题知识的学习等。还可以根据人大代表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和座谈会、听证会等实际,需要代表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的学习。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议题中有听取和审议政府对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就要组织代表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再如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对当地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常委会就应该组织代表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知识,以便使代表在参加上述活动时,能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需要代表掌握的应时知识越来越多,代表的一届任期是五年,其初任学习和履职学习的培训应更多地安排在第一年,而专题学习培训则应贯穿人大代表任期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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