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乡镇人大代表,本职工作是一名研究员,我应该具体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履行代表职责,真正做好人民意志的传达者呢?
我国的人大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与人民群众保持天然的、紧密的联系,大都是兼职的而不是专职的。因此,乡镇人大代表一方面应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履职,如积极参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安排、组织的有关活动;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兼职代表的优势,深入了解本职领域的现状和问题,征求同事以及其他身边人的意见,听取他们的看法和想法,真正把问题根源搞清楚,并提出最终建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参加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主要有以下方式:
1、分工联系选民,定期走访选民,建立选民接待日制度,向选民述职;
2、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交流代表活动经验,进行工作座谈;
3、开展调查研究;
4、进行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包括代表个人持证视察活动;
5、参加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
6、列席乡镇人大主席团有关会议;
7、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8、听取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
9、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直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
10、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