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是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行政、后勤、文秘、信息等方面服务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在常委会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办公厅内设机构有:秘书局、研究室、联络局、外事局、新闻局、信访局、人事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
1.承担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委员长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
2.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负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报告、文件的起草和准备工作。
3.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承担全国人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的有关工作;统一答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5.承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同外国议会、议会国际组织的交往和联系工作。
6.办理和接待全国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7.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情况、提出建议,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8.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全国人大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对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9.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后勤、人事管理和保卫等工作。
10.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