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团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是决定大会副秘书长的人选、会议日程、表决议案的办法、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
二是提出各项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并根据代表团的审议意见,提出各项决议草案的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
三是听取和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提出计划、预算的决议草案的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
四是听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将法律草案修改稿交各代表团审议。听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
五是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并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选举。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
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主席团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