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是公共财政的运行机制或基本制度框架。政府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称其为财政的基本制度,有的称为核心制度。从公共财政的历史来看,公共财政制度是在政府预算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进一步发展的;对现实中的公共财政运行而言,是先有预算后有政府财政活动的,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算规范是建立公共财政的基础。从预算的角度看,财政法定则体现为预算的法定性,也就是财政收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立法机关通过的预算执行是基本的行为规范。财政收入的方式和规模或者财政支出的方向和数量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都必须先有法律的规定或立法机关批准。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哪一种性质的收入,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无论是哪一类性质、哪一类项目的支出,都必须依照由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预算来安排。全部的政府收支必须纳入预算,由权力机关审查批准,由权力机关监督执行,预算必须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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