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国家或者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为了更好地推动人大正确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从以下三方面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认识水平
1.提高政治意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好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委决策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要积极主动、及时高效地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转化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通过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2.提高大局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紧紧抓住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决议。
3.提高人民主体意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决策质量
1.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由党委办公厅(室)牵头,召开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沟通协商重大事项建议议题,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列入本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提出审议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议案的提出、调研论证、审议表决等工作程序,作出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形成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3.健全完善决策反馈机制。要重视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执行力度和办理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敢于问效问责,切实推动人大所作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一方面,人大作出决定决议后,“一府两院”应当积极贯彻执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另一方面,人大要加强对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决定决议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进一步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民主协商,让“问计于民”成为工作常态。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能力
1.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自觉按照十九大的部署要求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2.提高专业知识能力。重大事项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许多方面,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具有较高的知识层次、较强的专业素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重视对代表和委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可在后备干部中遴选一批专业人才充实人大队伍,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专职化比例。
3.提高形势判断能力。要立足新时代新要求,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和进程,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按照时代发展态势和规律谋划和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4.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
文章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戚建庄 李艳华 刘瑞平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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