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宣传我国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和反馈贯彻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对于群众中由于不理解而产生的误解或者不满情绪,要通过宣传解释做好工作,达到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保证宪法和法律顺利实施的目的。
二、间接产生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会议和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题,及时反映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加强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三、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打好民意基础,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四、召开选民或者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听取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为参加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做准备。
五、进行走访活动,不定期走访原选区选民,回原选举单位了解情况,汇报履职情况。
六、开展灵活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直接与人民群众加强联系,更好地反映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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