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选是在候选人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时,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一种方式。预选时,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只要不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都是有效的。故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预选时,应当按照含差额在内的名额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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