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可分为“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
一、收入分类
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收入的性质和来源。一种是按收入形式分类,如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以及税收收入下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非税收入下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二是按来源分类,有的按所有制结构划分,如增值税下的国有企业增值税、集体企业增值税;有的按部门结构划分,如行政性收费下的文化行政性收费、公安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下的文化罚没收入、公安罚没收入。改革后的收入分类设置了类、款、项、目四级分类科目。就类款而言,包括税收收入(23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款)、非税收入(8款)、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4款)、债务收入(2款)、转移性收入(10款)共6类53款。
二、支出功能分类
一是一般政府服务,主要反映政府需要且与个人和企业劳务无关的活动,包括一般公共管理、国防、公共秩序与安全等;二是社会服务,主要反映政府直接向社会、家庭和个人提供的服务,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三是经济服务,主要反映政府经济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的支出,如交通、电力、农业和工业等;四是其他支出,如利息,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改革后的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了类、款、项三级科目。就类款而言,设置了一般公共服务(32款)、外交(8款)、国防(3款)、公共安全(10款)、教育(10款)、科学技术(9款)、文化体育与传媒(6款)、社会保障与就业(17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款)、医疗卫生(10款)、环境保护(10款)、城乡社区事务(10款)、农林水事务(7款)、交通运输(4款)、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18款)、其他支出(4款)、转移性支出(8款)共17类172款。
三、支出经济性质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从形式上看,各项财政支出,虽然都表现为资金从政府流出,但最终的经济影响是存在差异的。有些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直接对社会的生产和就业产生影响,并最终影响资源配置;有些表现为资金的无偿转移,关系到收入分配,最终对社会生产和就业产生间接影响。支出按功能分类后再按经济分类,除了要细化预算,说明政府各项职能的具体支出差别,如是发了工资,购置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还是购置资本性资产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方便对政府的支出进行经济分析。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两级,共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30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款)、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款)、转移性支出(2款)、赠与(2款)、债务利息支出(6款)、债务还本支出(2款)、基本建设支出(9款)、其他资本性支出(9款)、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6款)和其他支出(5款),共12类96款。
(编辑: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