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代表联系采取的主要办法包括:
1、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单位的联系。
2、请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3、举行代表座谈会。
4、居住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同当地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向他们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举行会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议程及代表的意愿,安排代表视察活动,了解各方面工作情况,为出席大会审议议案做好准备。
6、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查。
7、认真处理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8、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决定,及时印发给代表,并定期向代表发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工作通讯等资料。
(责编:高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