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是代表法明确作出的规定。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的区(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述职,主要应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长计划短安排。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一般每届每人安排一次,也有少数地方采取每年每人一次或者每届每人两次的做法。无论采用上述哪种做法,都应当及早排出时间顺序和具体人员名单,继而循序渐进有计划地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次序原则上由老及新,老代表先安排,为新代表作出样子。特别要注意的是,报告履职情况务须以口头形式进行,如遇特殊情况个别代表不能如期参加报告履职情况的活动,也不应以书面方式代替,而应作出适当调整,确保代表无一例外地都要亲自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二)及早通知相关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当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搞急就章。为此,街道人大工委应当在活动进行的一个月以前将报告履职情况的时间和有关要求通知相关代表,使代表本人有充裕的时间在认真回顾总结履职情况的基础上撰写好履职情况报告。需要特别提醒代表,报告履职情况重在“履职”二字,即围绕参加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情况,对照当选代表前向选民所作的承诺,对自己的履职表现作实事求是的画像和评价,对成绩不夸大不缩小;对缺点,不掩盖不隐瞒。
(三)协助代表修改完善报告。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的初稿在向选民报告半个月前提交给街道人大工委。街道人大工委应予认真审阅,对代表履职的相关数据和情况进行核实,对代表总结的成绩和缺点作出乎实际的评判,据此提出修改意见,然后与代表交换思想,在认识一致的情况下,协助代表对履职报告作进一步精益求精的修改,使之丰富完善,准确具体,言简意赅,贴近报告履职情况的要求。
(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①代表报告履职情况10日前,街道人大工委在报告履职情况代表的所在选区发布公告,周知全体选民报名参加,根据报告会场的情况,确定参加活动的选民人数,一般以50至70人为宜。②参加活动的选民确定后,应请他们就参会向报告履职情况的代表提出问题做适当准备。③街道人大工委在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选区选择和委托有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驾驭能力的同志担任选民会议主持人,让他们提前进入情况、了解代表报告的主要内容和选民可能提出的问题,以便把握好会议气氛,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④提前准备好选民对代表履职满意情况的测评票。⑤在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前日,街道人大工委协调选区对会场做些简易布置,包括会标、报告台及适当的宣传标语,报告台座位按主持人和报告履职情况代表数设置。
(五)召开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会议。会议开始前,工作人员清点参加会议的选民人数,由主持人向与会选民报告,尔后,主持人请报告履职情况的代表到报告台就座。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然后逐项进行。选民向代表提问,可以以一位代表报告完毕即针对其进行,也可以待所有代表报告完毕再按代表报告顺序逐人进行。选民所提问题,应当围绕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超出此范围的,代表可不予回答。对于选民提问的时间、提问的问题以及现场情况的调度,包括会议总体时间的把握,主持人应事先做好预案,临机灵活处置,既要让选民感到代表是依法认真履职、真心实意为服务选民、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又要融洽会议的气氛、形成代表与选民的良性互动,达到鞭策和促进代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的理想效果。
(六)吸纳选民意见促进代表整改。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会议的最后环节是到场选民填写测评票以表达对代表履职的认同度,测评票一般设“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选项,还留有较大空间让选民填写对代表的具体看法、意见和要求。这种无记名测评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选民对于代表履职的态度。街道人大工委应协同选区有关人员对选民现场发表和通过测评表达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无论这些意见是否客观难确,都应及时告诉报告履职情况的代表,帮助代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照履职实际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使代表将来自选民的监督化作前行的动力,更好地担当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光荣使命。
(七)做好总结、报告等后续工作。每次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结束,街道人大工委都应当做一个小结,主要是检视本次工作的得与失两个方面,哪些地方做得比较好,原因何在,哪些地方存在疏漏,需要弥补或今后注意防止,以不断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提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组织程度和实际效果,使代表获教益,让选民更满意。还要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及资料存档保管的工作。街道人大工委应在每一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将当年本街道区(市)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工作汇报给区(市)人大常委会,请区(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所有相关资料要装订成册,列入街道人大工委档案材料妥善保存。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