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人员守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集中精力,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大会和代表服务。
3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如有事需要离岗,务必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凡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不得擅作主张、擅自处理。
5严格保守秘密。对大会各类文件、简报和资料等要妥善保管,不得外传、外借、复制;对于有关大会的内部工作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6严格遵守大会工作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在会场内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不使用移动电话等无线通信设备;不到与工作无关的会场和区域活动;不找领导人或代表签名、合影;除持证采访大会的记者外,不在会场拍照摄像。
7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大会证件。不得转借或作其他用途,如有丢失,必须及时报告大会秘书组。
8严格遵守会场的出入制度。
9一律不得组织或参加与大会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请代表组织或参加会外活动,不得接受礼品和吃请,不得进行各类广告宣传和商品推销活动。
10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自觉树立良好会风。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