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是代表议案、建议整个办理环节中重要的一步,也是代表对提出的议案、建议负责任的表现。代表只有反馈了意见,承办单位对相关工作才能更有针对性地改进,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更好地落实代表提出的对策建议。所以,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很有必要。那么如何反馈呢?实践中,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供代表反馈意见时参考。
(1)书面反馈。大部分地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反馈工作的做法是,承办单位在寄送书面答复意见的同时,会附一张《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请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书面反馈相关意见。表格填写好后,寄送给承办单位和代表工作机构。
(2)在线反馈。有部分人大代表反馈办理工作意见建议通过网络平台反馈,如,浙江省人大主要是通过“浙江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进行网络在线反馈。平台设置了“办理态度、联系沟通、答复质量、解决情况”四项内容,并对其进行了分值量化。代表可以直接给出分数,量化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同时可以对办理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3)口头反馈。实践中,承办单位将办理意见与代表进行沟通时,代表一般会口头反馈相关意见,表达自己满意与否;或者在座谈会征求意见时,代表针对办理工作发言;或者代表在面对承办单位时不表态,在督办过程中直接向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表达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