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规定,常委会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的组成人员,从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本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可以邀请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时,应注意人数不宜过多,并应对口邀请代表,即应邀请那些与本次执法检查内容有关的人大代表参加。
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一项活动。人大代表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执法检查前,人大代表要注意学习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尽快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材料,做好参加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人大代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
3.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人大代表可以了解情况、提出问题,但不能直接插手处理具体案件。发现被检查机关存在违宪、违法和不执行上级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可以当面提出,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重点违宪、违法案件,应一查到底,督促被检查的执法机关尽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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