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两院”工作报告的要点包括以下方面:
1.要注意报告所确定的任务和措施,是否围绕了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如在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方面,是否保障了国家经济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是否发挥了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的作用,保障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2.要注意提出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完成任务的条件是否具备。如下一年度的工作与上一年度的工作要有内在联系,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缺点,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等。
3.要注意工作报告的具体表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两院”工作报告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文本表述必须严谨规范,不能存在表达不确切、概念不清晰等情况,更不能存在逻辑错误,以及文本整体结构出现不系统、不全面等问题。
4.要注意工作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由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所以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以报告本院的工作情况为主,兼及下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由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不仅要报告本院的工作情况,还应包括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