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处理接待选民活动中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是接待选民活动能够持续开展并取得理想效果的关键环节。在这当中,街道人大工委应把帮助代表、同他们一道认真分析梳理选民反映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代表接待选民收集的问题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处理:
1.属于询问类而限于政策不掌握、情况不了解等原因当场无法回答的问题,应在事后抓紧时间弄清楚相关规定或情况,迅速给询问的选民以答复;
2.属于街道层面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由街道人大工委统一交由街道办事处研究处理
3.对于选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街道人大工委或社区联络员协助代表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区人大常委会转区有关部门办理;
4.超出本区职权范围属于市以上国家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则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或街道人大工委层请相应级别的人大代表,以建议、批评、意见的形式或代表来信的方式提交上级人大常委会予以处理。
对于送请街道办事处研究处理和代表提交区及以上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批评、意见,街道人大工委应予以密切关注,协同代表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并在获得处理意见的反馈信息以后,第一时间与提出问题的选民沟通联系,将相关方面的反馈意见告知选民,确保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有始有终、善始善终。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