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接待
由区人大常委会或者街道人大工委利用重要事件或重要时间节点,如宪法纪念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代表法颁布纪念日、本级人代会召开前夕等时机,在确定时间内,组织全体代表回原选区开展接待选民的活动。
轮流接待
街道人大工委会同代表小组商定,将代表分别安排在不同月份,在每月固定时间(通常在上半月,以10号或15号为宜,遇节假日顺延),组织若干名人大代表在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或适宜场地,开展接待选民活动。
专题接待
区人大常委会或者街道人大工委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区(街)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一些临时性的重要问题,随机组织代表开展专题接待选民活动,征询选民的意见、建议。
运用信息化手段常态化接待
利用现代便捷的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联系平台,通过与选民的交流互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常态化联系,借此随时了解选民所思所想、所昐所求,再通过各种现实渠道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解决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