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立法过程始终,指导立法的根本原则。立法基本原则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立法者在立法活动中必须始终遵守的原则。据宪法,总结多年立法工作经验,立法法明确规定了立法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遵守宪法的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依法治国,归根结底就是依照宪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维护法治的权威,首先就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因此,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的最重要的原则。立法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因此,立法必须坚持和维护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应当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原则。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立法法对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规定了明确的立法机关。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立法程序是立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内容,它既是立法民主的保障,也是立法科学的保障。立法应当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立法工作的一条根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重要的一点是防止通过立法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第三,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途径有序参与到国家立法活动中,国家立法活动也应当通过制度措施,引导人民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发表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的指导思想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们的思想路线。立法从实际出发,最根本的就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中国最大的国情。正确认识中国这一基本国情,是我们做好立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第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涉及对权利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无论修改现行法律还是制定新的法律,都在深层次触动人们思想观念和既有利益格局。与过去相比,立法过程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博弈过程,不同部门、行业、群体都力图通过参与影响立法决策,为自己争取权利和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工作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善于对各种意见进行理性分析和科学判断,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我们制定的法律更加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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