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问与质询
询问和质询的主要区别:一是质询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询问没有严格的程序,随问随答,比较简便。二是质询是一种质问,带有批评的性质;询问是对正在审议的报告或者议案中不清楚、不了解的问题提出询问,要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和说明。三是质询必须按法律规定的人数联名提出;询问没有人数限制,可以几个人联名提出,也可以个人提出。四是质询必须书面提出;询问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五是质询必须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答复;询问可以由有关机关的负责人答复,也可以由有关机关的某一部门负责答复。
(二)询问与专题询问
询问的目的在于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以便更好地行使审议权。为提高询问效果,便于对某一方面展开深入的询问,可以搞专题询问,即专题询问是询问的一种方式,是针对某个专项工作、安排专门时间而进行的一种询问活动。
专题询问有三个特点:一是主题集中。一般询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时都可以提出,因而询问的议题不集中、不全面,也难形成聚焦;而专题询问要求针对确定的议题提出,不对其他议题提出询问,这样便于对该项工作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的询问,容易聚焦到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上来。二是时间集中。一般询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可以随时提出,通常不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询问;而专题询问则安排专门时间进行集中询问,这样既可消除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顾虑,又可以形成一个比较浓厚的监督气氛,可以达到较好的监督效果。三是对象集中。一般询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想向哪个部门提出就向哪个部门提出,由于受询问部门缺乏必要准备,往往难以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回答;而专题询问将涉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集中请到会议里来,并提前通知,这样他们有一定时间进行准备,可以作出比较全面、准确的回答。
专题询问是对询问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既保持了询问方式简便易行的特点,又借鉴了质询方式规范庄重的特点,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和亮点。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