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知情权,是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拥有的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的权利,包括了解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了解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
知情知政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基础,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客观上需要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所必须掌握的有关情况特别是第一手材料有必要的了解,保证在参加人大有关工作和活动时心中有数。
我国的人大代表多为兼职,其不少又在基层,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以及国家或者地方本行政区域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大情况的了解有一定局限性。这在客观上也导致有的代表在人代会上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的质量和效能受到影响,提出代表议案或者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受到影响,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时比较盲目、缺少信心等。要通过建立健全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具体制度,在制度上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和方式,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具体措施。
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
(责编:黄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