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是由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工作特点所决定的。也是当前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乡镇人大代表的任期制要求代表增强责任意识
乡镇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不是终身制。任期制有利于代表发扬人民民主,保持同广大选民和群众的直接联系,防止脱离群众,但也容易产生把代表当成“临时工”的问题,缺少为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意识,也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一定要引导和教育每一位乡镇人大代表,树立崇高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地在任期的每一天,把人民的委托放在心上,珍惜宝贵的人大代表任期,为人民政权建功立业,这才是作为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应有的觉悟和追求。
二、乡镇人大代表的兼职制要求代表增强职务意识
乡镇人大代表不以担任人大代表为专门的职业,不因担任人大代表从国家领取薪酬。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依靠本职工作获得薪酬等劳动收入。因为代表职务不是谋生的职业,代表不能长期脱离生产和工作,故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闭会期间参加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和经济保障。而作为代表本人,一定要妥善安排好自己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三、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制要求代表增强学习意识
依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当选人大代表,没有教育程度等条件的限制,但这并不意味履行代表职务不需要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恰恰相反,作为国家主人的代表,需要很高的政治素质,需要相当高的法律素质,还需要懂得国家政权机关各方面的业务知识。对于多数人大代表来说,依法当选,直接任职。因为任职前缺少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履职准备不足,所以任职后必须抓紧学习,补上这一短板。
四、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的现状要求对代表加强管理监督
毋庸置疑,现阶段地方对乡镇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有领导不想监督、不愿意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也有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有重选举轻管理、重换届轻平时的问题,有不担当,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不敢亮剑,不敢斗争的问题,也有违反组织原则,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自从2016年开始,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实现了风清气正,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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