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登记:
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就是由代表本人或人大常委会在特定的履职卡或履行软件中记录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包括人代会期间出席会议、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活动、个人持证视察、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联系选民群众及选举单位的情况等。实行这一制度,一方面能够真实记录和反映代表依法履职情况,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另一方面能够弥补代表履职量化考评的空白,为代表评优、连任等提供依据。同时,代表履职登记记录,对于完善代表的队伍建设,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都具有促进作用。
代表述职:
近年来,有的地方人大探索出了代表向选民述职这一方式,对督促代表积极履行职权,提升地方人大代表工作质量起到了一定效果。在人大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时,由选民根据代表述职情况、实际履职情况等,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予以激励鞭策,对不称职的可以考虑进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