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专题会议或者发函征求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就新的一年安排,人大代表听取、讨论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召开专题会议或者发函征求本级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二、提出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初步意见。按照把握重点、突出难点、紧扣热点的要求,根据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的意见,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对提出的议题建议进行分类、筛选,提出年度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初步意见。提出、确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议题要坚持少而精。提出议题,坚持合法性、突出重要性、体现代表性和社会性、增强可行性。
三、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四、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提出的乡镇人大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草案,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提请乡镇人大主席团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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