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预算制度的规定,必须反映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预算的基本原则和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等。因此,在审查预算时,就需要以有关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政策等作为审查的依据,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要求进行审查。
一、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这里所讲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预算的地方性法规等。如预算法关于政府预算组成的规定、政府预算收支范围的规定,以及关于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举借债务(第三十四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第三十五条),各级预算收入的编制,不得隐瞒、少列(第三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编制,优先安排国家确定的重点支出(第三十七条)等。另一类是其他法律中对财政支出做出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
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
政府预算是政府政策的反映,是政府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的。在经济发展不同时期,国家采取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一样的。国家宏观政策的贯彻执行依靠政府的施政纲领,政府的施政纲领确定以后,需要通过政府预算进行安排。所以预算安排应当体现出政府目标,反映国家宏观政策的走向。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政府的施政纲领通常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以政府工作报告是审查政府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政府当年工作的重点和政策安排
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具体工作安排等,主要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中。因此,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是审查政府预算时需要参考的依据。
四、预算原则的要求
预算原则,是政府预算制度和预算体系的指导思想,是预算立法、编制、执行等预算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预算原则通常通过预算法律制度得以体现。因此,通常情况下,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展预算活动,也就符合了预算原则的要求。但是,由于不同的国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在预算管理方面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因此,有时预算的一些原则未必能够充分全面地在预算法律制度中得以体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预算原则仍然需要作为预算审查活动的依据之一,对预算审查活动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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