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副乡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所以,乡人代会选举副乡长时,主席团没有把候选人名单全部提交代表酝酿、讨论,不符合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责编:曹蓉)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副乡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所以,乡人代会选举副乡长时,主席团没有把候选人名单全部提交代表酝酿、讨论,不符合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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