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街道人大工委全年工作安排,从实际效果出发,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代表活动。
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开展代表视察。
视察活动可以覆盖闭会期间代表工作全过程。代表视察应当把握:一是根据区(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在街道人大工委的具体组织下,对区(市)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二是代表在有组织的视察中,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是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区(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四是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落实接待选民制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公开本年度代表接待选民计划,抓好代表定时定点接待选民工作的落实,尤其是要把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经过认真梳理后在街道人大工委的协助下转交有关方面办理,确保选民意见件件得到及时负责的回复。还要激励和促进代表与选民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既按照规定固定联系基层社区和选民,又尽可能多地接触周边群众,增进同选民和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加深彼此的感情和了解。以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
及早预告将要报告履职情况的代表,提请他们做好准备,以此为契机更加积极努力地履职,更多地了解本选区选民的意见,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面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时有话可讲、有事可述,回应选民意见针对性强。
开展代表履职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除组织代表参加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学习培训外,结合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运用布置学习任务进行自学、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专项学习等,形式多样地组织法律知识、代表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的学习,使学用结合,相得益彰,立竿见影,不断提升代表履职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着力抓好专题调研工作,力促成果转化。
在认真准备、做好选题安排和参与调研代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第三季度,集中精力开展对于区(市)、街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专题调研工作,通过深入察民情、摸实情,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把专题调研需要了解的情况吃准吃透弄清楚,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由表及里,去粗取精,撰写高质量有见地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市)、街党委、政府(办事处)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贡献真知灼见。
针对视察调研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就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代表应密切关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将那些涉及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和关乎民生福祉而又需要重视解决的问题,经过仔细琢磨,作为建议、批评、意见向区(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处理。
组织代表参与区(市) 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积极协助区(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机构,通过组织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旁听法院庭审以及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等,拓宽视野,提升认知水平,增强履职能力,扩大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