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是在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加工整理而成的文字材料,是会议内容、会议过程和会议结果的概括反映。其作用是,记载会议情况,上报或下达会议精神。
会议纪要的形成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必要性。并不是所有的会议都要形成纪要,只有在会议内容比较重要、需要形成综合性的文件共同遵守或需要上报下达的情况下,才有必要运用会议纪要的方式。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召集的大型会议上,如人代会、常委会例会,讨论的事项比较多,往往要通过决议或决定,因此不必要形成会议纪要。
(二)准确性。会议纪要要客观准确地反映会议情况,包括
1.记载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
2.记载会议的内容,印发了哪些文件,讨论了哪些问题,得出了什么结论。
3.记载会议的过程,谁主持,谁讲话,谁发言,谁总结。
4.记载会议情况,特别对会议上有争议的问题,要客观反映不同的意见,最后采纳了哪些意见,保留了哪些意见,都要如实记载。
(三)概括性。会议纪要不能照搬会议记录,不能把每个人的发言都一一罗列,而是要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归纳,综合反映会议情况。
(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会议纪要本身就是一种正式公文文种,可以直接印发,要求有关方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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