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人大代表培训体系建设
抓住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发展的契机,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专门的代表培训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人大也可建立自己的培训机构,还可以借助于党校和行政学院对人大代表进行委托培训。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培训制度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培训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促使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短期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培训规划,建设严谨的课程体系。培训方式要体现多样性,分层次、分类别,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不同的培训规模、不同的时段,准备不同的履职学习方案,从一般化、基础性培训转变到多样化、专题化的培训。
三、要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教材
可以以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形式等基本知识为基础,以工作报告和议案的审议、计划和预算审查、议案和建议的提出、代表职责等专门知识为主干,细化教材建设,分人大代表任职读本、人大代表履职读本、人大代表专题读本等专项教材进行编写。
四、培养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
除由人大系统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授课,以及从高校、科研院所、理论研究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聘请优秀的兼职教师讲授有关课程以外,还需要坚持采取内外结合、专兼结合等方式,由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同时充分利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师资优势,派遣专家到下级人大常委会给代表宣讲。
五、开展多元化的现代化培训
利用网络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完善代表培训设施建设,开展全方位的代表培训。集中培训授课时可利用多媒体进行生动有效的课堂教学;分散办班时可建立人大的远程教学网,因时因地开展学习;还可以在人大网站设立代表网上课堂,引入视频网络系统,为代表参加网上培训学习创造条件。
六、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专业性
1、加强针对性。对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应培训什么内容,培训什么专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和现实需要有所侧重。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分别由其所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培训,利于组织实施。各级人大要依据现有人大培训资源,针对人大代表在区域、行业、专业等方面的学习特点,组织实施学习培训活动。
2、加强系统性。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建立系统的培训制度,通过全国、省、市、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资源优势,借助专域、专业和专题培训,使全国各级人大代表都能通过一定的途径得到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
3、加强专业性。一般情况下,对涉及本行业的相关问题,本行业代表比其他代表更加关注和了解,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代表的这种行业优势,在充分发挥代表全局性作用的基础上,突出培训重点,实行分类施教,分门别类地对代表进行相关行业的专业培训,以期发挥代表在此局部领域的更大作用。
(责编:江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