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实际调研
除安排一定时间听取有关部门综合汇报外,多以小型、分散活动为主,深人实际,深人基层,深人群众,广泛了解社情,认真听取民意,采取听取汇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该专项工作部门的服务对象、接待来访、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法了解情况,收集意见,较全面地掌握该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撰写好调研报告
调研结束后,要在调研组组长的主持下,集中全体人员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交流情况,分析问题,集思广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调研报告要体现“两个侧重,”一是侧重于分析存在冋题的原因,二是侧重于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本级人民政府反馈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反馈后,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注重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注重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主要措施。
四、把好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关
乡镇人民政府应在乡镇人大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二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征求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初审中如发现专项工作报告有内容不全面、角度不准确、数字不真实、表述不规范、措施不得力、对转交的意见未回应等问题,应严肃认真地提出初审意见,经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汇报后及时向报告机关反馈。
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应根据初审意见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使报告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行文规范,并于乡镇人大代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一定时限前,送交乡镇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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