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规范用语:[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构?]
“不准确”
一是并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设常务委员会,乡镇级人民代表大会就不设常务委员会。
二是“常设机构”不妥。从词义上讲,“机构”既泛指机关、团体或其他工作单位,又可以指机关、团体等的内部组织。而“机关”则指办事组织。可见,从词义上讲,将常设机构改为“常设机关”更为合适。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可见,从法律上讲,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所以,“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构”的说法是不规范的。
规范的说法应当是:“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或者”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