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解决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重答复、轻办理,重形式、轻落实”等问题?近年来,定远县人大常委会破解应付瓶颈,推陈出新,创新督办方式,通过“清单制、督查制、函询制”三步法织牢织密议案建议办理“督办网”,做好人大监督“后半篇文章”,让代表议案建议“落地开花”。
列出清单 高位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代表议案建议转交工作,实行“清单制”。每年人代会后,根据会议征求、收集、整理的代表议案和建议,罗列出议案和重点建议,结合实际,明确督办相应议案建议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向承办单位下发代表议案和建议清单,提出各项具体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等,将代表议案和建议清单中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相关部门及单位,做到职责清晰、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和和阅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件,提高政治站位,批示精神上做到“同频共振、步调一致”,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压舱石”和“推进器”;借助人大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进度,做到阳光、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聚焦督查 多措并举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力紧盯问题,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推行实地“督查制”,提高办理效率,切实增强代表和群众的获得感。分类筛选梳理整合各类督查事项,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通过看现场、查台账、听汇报、议举措,将督查重心下沉到承办单位办理中枢,打通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之间的“玻璃门”,进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掌握真实情况。一是采取实地察看,看实情;二是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听实言;三是征求提案代表意见,说实话;四是当年议案“盯着办”,去年议案“回头看”;五是督查组做到“四不两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通过督查,按照“谁牵头、谁主办、谁协办”的原则,要求承办单位对能办理的要“马上办”,对暂不能办理的要“计时办”,对于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或未达序时进度的,审议意见转交县政府跟踪督查。2019年5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后下发了《关于为民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进一步纵深推进了重点议案的落实落细力度。
追责函询 提质增效
县人大常委会强化问效力度,实行“函询制”。函询的内容涉及办理进度、办成实效、办结时限、代表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承办单位或者部门负责人要将所函询的内容向领衔提案人大代表进行答询,再由专项督查组对综合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履职监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办理力度不到位的,经提醒后仍未改进的部门或责任人,及时向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发出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通过电子政务下发督查通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线索,移交纪检、效能等相关部门处理。
2018年共督查调研3次,下发督查通报2次、提醒函4份、督办函10份,推动了议案建议的办理进度,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结率”,一些关系民生福祉的重点议案也得到了较好办理。如《关于加快推进南城河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县政府高度重视南城河黑臭水沟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制定方案,开展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实施河道清淤与截污管网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获得居民的好评;《关于加强池河流域综合治理的议案》,县政府认真办理,成立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巡河巡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非法采砂船251条,并现场拆解,同时开展排污整治和复垦复绿工作,为沿河两岸的居民打造了优质的生态宜居环境,议案领衔代表刘春生和当地群众十分满意。
“代表议案建议是代表为民情怀的体现,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聚力聚焦跟踪督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就是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在督查时如是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创新督办模式,激活办理动力,共同促进议案建议的成果转化,取得了较高的代表测评满意度和建议办成率,有效促进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妥善处理和整改落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智慧,书写人民满意的答卷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查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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