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向,聚焦法治兴隆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开拓创新增活力、依法履职求实效,不断谱写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新篇章。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所求所盼履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监督理念,把人民群众追求法治公平公正、维护合法权益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的期待当作监察和司法工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1年以来,着眼民生“热点”,开展了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视察和监察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调研,破解“执行难”困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聚焦民生“难点”,对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调研,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执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问题;针对民生“堵点”,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视察,查找和破解制约交通出行的堵点,营造安全、通畅、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监督针对性和靶向性
法律学习求“实”。每次开展监督检查,都要把功课做在前面,组织检查组成员熟读法律要义,深入了解问题背景,带着问题去工作;查找问题求“准”。经常邀请具有专长或法学背景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使问题查找的更准,问题点到痛处;调查研究求“真”。以解剖麻雀破题、求深,在民事执行监督中,坚持司法改革方向,把监督内容由12项细化分解到48项,分3个检查组依次核对案件数据、查看执行质效、查阅档案资料,全面详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执行案件“大起底”进行梳理定量定性分析,用数据和事实说话;监督方式求“新”。注重综合运用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发挥代表作用,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兴隆实践
为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探索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具体实践路径。2021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视察调研活动10次35人,邀请人民群众代表4次12人,在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工作中,向463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15条。县人大监察司法工委与法检建立了代表联络机制,“两院”建立代表听证数据库,共聘请28名人大代表为特约听证员并颁发聘书,县法院对社会影响力较大刑事案件、涉及民生重点领域民事案件、民事执行“清晨行动”、新闻发布会等,县检察院对不捕不诉、公益诉讼、重点信访案件等听证会,都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和听证,共邀请人大代表37次84人。法检两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2条,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不断总结经验,开启监督“两官”新模式
“4”是“四查”:案件抽查、案件评查、走访调查、跟踪督查。案件抽查重点以发回重审、发还改判、不捕不诉、无罪判决、信访等作为抽取对象;案件评查围绕较真、碰硬,见实效、不护短,采取异地专家评查的方式,从程序、实体、文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走访调查以违法违纪、信访及民意为出发点,深入县纪委监委、政法委、信访局及案件当事人等了解情况;评议对象接受人大常委会评议后,提出评议意见整改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督查。
“3”是“三谈”:班子座谈、律师座谈、对象谈话。深入“两院”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座谈会,深入了解评议对象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为“两院”提出书面评价意见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县域内4所律师事务所60%以上的律师召开座谈会,了解办案质量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人选;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与被评议人面对面、开诚布公,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展开质询,带有辣味、敢于较真,“两长”全程参与,表明态度立行立改。
“2”是“两评”:民主测评、履职评议。在“两院”召开全体干警参加的履职述职专题报告会,评议对象逐一登台述职,并开展民主测评,从政治纪律、业务能力、公平正义、工作作风、廉洁司法、办案效果等方面综合判断,全面摸清评议对象平时具体表现;在综合各方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常委会聚焦履职评议,充分酝酿、综合研判、追求公正,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其中优秀不超20%。
“1”是“一报告”:履职报告。履职报告质量是评议对象思想工作表现的客观真实反映,为追求高质量报告,我们对评议对象履职报告逐一进行严格把关、多次修改,固定格式,紧贴实际。为体现规范性、严肃性,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评议对象履职报告,晒晒成绩单,比比谁优秀,红红脸、出出汗。(文: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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