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改革和发展中矛盾交织,化解好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全党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和共同责任。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2018年,公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南平镇、杨家厂镇、毛家港镇、埠河镇、斑竹垱镇等5个乡镇为试点,开展“代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活动,通过不断探索,试点引领,示范带动,2022年实现全县16个乡镇“全覆盖”,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成基层治理效能,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群众的欢迎。
一、主要做法
公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活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载体,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目标,精心谋划,深入推进。
(一)突出“导”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党委重视是做好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矛盾的有效前提,人大重视是做好人大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法。一是争取党委重视。2021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常委会作了关于开展“代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专题汇报,县委主要领导高度认可,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全力推动。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专工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监察和司法委组织实施、各专工委共同参与、乡镇人大具体落实、政府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由监察和司法委牵头组建督查专班,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广泛宣传发动。在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代表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栏,加强典型事迹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群众认可度,营造了强大的活动声势和浓厚的活动氛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媒体记者到我县专题采访,湖北人大微信公众号、荆州日报先后刊发我县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做法。
(二)畅通“访”的渠道,广泛收集信息。为加强源头预防,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切实筑牢矛盾纠纷第一线的防范基石。一是搭建平台定期接访。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以及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咨询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接访平台,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接访制度,每月定期接待上访群众;探索“互联网+”新模式,要求代表加入原选区群众微信交流群,通过网络随时接访,更好地畅通民意渠道,密切干群关系。二是重点关注积极协访。协同乡镇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密切关注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案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多次或长期积压的遗留问题,并将之作为关注重点,力求减少“一件多访、长年缠访”现象。三是深入群众主动下访。各级代表与乡镇、村组干部一起,定期不定期深入经济薄弱的片区、群众诉求意见多的村组以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家中,倾听民声,关注民情,及时、就地解决群众遇到的难点问题,在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
(三)强化“督”的方式,推进办理落实。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广,十分繁杂,必须坚持因人而异,因情施策,认真研判办理,才能推动“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活动有效开展。一是筛选分类建台帐。县乡人大组织各级代表协助乡镇综治维稳信访专班人员,按照土地、征迁、医疗、交通、劳资、邻里等纠纷类别,对收集的诉求信息统一会商梳理,筛除掉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后,形成拟督办事项明细,并编号建立工作台帐。二是分级交办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县乡人大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台账事项集中进行研判,形成督办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主体责任。对于相对简单的事项,即时交办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对于相对复杂的事项,组织人大代表与镇、村、小组干部和法律顾问组成“五人小组”,到现场专题会商办理;对于相对难办的事项,乡镇人大积极向上进行专题汇报,由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协调交办给县级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三是跟踪督办促落实。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为主体,打破村组地域界限,交叉成立代表督事小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以及进行专题询问等方式,对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各承办单位积极落实完成交办任务,确保督办事项按时办结“清零”。
(四)发挥“评”的功能,确保办理成效。县人大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作为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拓展评议方式方法,力促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矛盾化解实效。一是代表现场评判。人大代表督事小组采取进村入户调查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实地察看办结情况,对解决事项开展“一事一评”,满意的归档办结,不满意的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群众回访评价。将“认真、顶真、当真”原则贯穿评议工作始终,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网络回访等形式,对每件办结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诉求对象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三是年终专项评议。每年年底,县乡两级人大会议分别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并将意见建议梳理和汇总后反馈给各职能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发展成效
全县各级人大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坚持“边查边调、调处结合”,认真排查梳理各领域矛盾纠纷,制定化解措施,调动群防群治队伍积极性,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体合力。据统计,从2018年活动开展至今,全县1700多名人大代表主动下沉一线走访、接访,共排查受理群众矛盾纠纷216件,积极推动调处办结207件。
(一)推动调解服务更优化。在过去的调解实践中,人民调解侧重的是情和理,司法调解和治安调解依据的是法,行政调解注重的是政策法规,而“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活动充分利用代表职能优势,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调解力量有机整合,综合运用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手段,联动互动,联合参与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使 情、理、法三方面紧密结合,实现了由过去的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作战,矛盾纠纷化解更加简捷、及时、经济,既维护了矛盾纠纷当事人的利益,又使当事人双方心平气顺,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毛家港镇作为先期开始“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活动试点的乡镇,镇人大利用“三个平台”,组建人大代表、法律顾问、综治信访干部、涉及村(居)及部门负责人参与的“5人小组”,建立接访联合、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三联”机制,亮证排班,面向群众公开接访,化解矛盾,定纷止争。2021年,全镇联合接访8次,共收集意见建议78条,接访32件39人次,其中现场办结21件25人次,会商交办有关部门限期处理9件12人次,走司法程序2件3人次。
(二)保障资源利用更合理。一是调解资源得到充分整合。县人大立足实际,统筹整合人大代表调解和行政调解资源,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代表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体系,达到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组织全覆盖。全县现有人大代表之家6个、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108个、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咨询室31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312个,代表依托各类平台推进信息收集、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做到了代表网络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二是代表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通过详细收集代表个人简介、专长等内容,形成代表名册,实现针对性助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斑竹垱镇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自身优势,成立人大代表督事小组,选取15名在群众中威望高、熟悉基层情况、协调能力强的代表按片区划分为5组,督事小组采取“固定日”接访、不定期督办的方式,按照“访”“商”“督”“评”的工作流程,直接与相关村、镇直单位对接,为村民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服务,做到事前通知、事中调解、事后回访,有效助力基层社会稳定。
(三)助推矛盾化解更快捷。“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活动开展之前,各类社会矛盾按归口受理的原则办理,即民间纠纷、信访上访、治安矛盾、涉法涉诉等问题分别由司法、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分别处理,有些问题带有交叉性,涉及部门多、性质难以分清,群众要反复跑部门、找领导,“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活动开展以后,以“五人小组”队伍为主体,依托“三个平台”,把联络站搬到群众家门口,联合相关部门将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矛盾纠纷,迅速分流交办、限时调处结案,重大案件争取支持,加强督办评议,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在初期、在萌芽状态、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有效化解。目前,我县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时间基本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案件化解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90%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当日化解,不仅大量节约了时间成本,更得到群众的高度肯定。毛家港镇人大第九代表小组联络站在首次联合接访时,该镇居民刘顺贵到联络站反映了集镇污水未进管道、安全饮水水压小的问题,人大代表现场办公,督促镇政府召集包片领导、镇水管所、镇规划办、法律顾问、居民代表对该问题进行会商研讨,当场制定解决方案,限期办理。群众普遍反映这种联合接访的形式非常好,不仅解决问题快,还拉近了群众与政府之间关系。
三、思考体会
人大代表作为助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主体,参与保稳定、解矛盾,是法律实施的监督员、沟通双方的联络员、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矛盾化解的调解员。人大代表不是执法者,不能替代执法部门执法,不能直接操作具体事务。因此,人大代表参与保稳定、解矛盾应当科学作为,人大要进一步加强引导、支持、服务力度,以扎实举措支持人大代表在保稳定、解矛盾方面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一)建章立制,规范人大代表助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程序。人大工作最突出的特点是依法按程序办事,所以首先要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人大代表助力化解社会矛盾实施办法》,对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职责、信息收集范围、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实行履职登记制度,人手一册,个人记录,定期收回,适时公开,接受监督,并以履职情况作为换届是否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增强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履职自觉。
(二)强化保障,拓宽人大代表助力社会矛盾化解的参与途径。人大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使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引导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倾听选民意见,掌握选区实情,帮助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加强阵地建设,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小组联络站等阵地,组织代表定期进村(居)接待群众,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矛盾所在,及时化解矛盾。搭建活动平台,以“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为主题组织代表经常走访群众,上门宣传政策法规,广泛了解群众存在的问题和对政府的各种要求,及时反馈信息。畅通问题处理渠道,代表将深入群众所收集的重难点问题及时反馈到上级,必要时提出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由人大交与政府并督促办理。
(三)政府积极配合,为人大代表助力社会矛盾化解创造条件。政府要给予积极支持,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优势,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矛盾化解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化解矛盾的意见建议。一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邀请制度。政府执法部门处理重大矛盾纠纷时,可视情况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和调解工作。二是完善信访联系工作制度。在信访工作中,安排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接待来访,使人大代表在第一时间知晓矛盾纠纷实情。三是及时向代表通报政情。邀请代表参加政府相关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使代表及时了解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有关重大事项,以及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让代表知情知政,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安县人大常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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