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作为一个重要的群体,具有特殊的代表性和公众性。县、乡两级基层人大代表是我国人大代表中的绝大多数,占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90%以上,这些人大代表履职效果好与差,关乎人大代表与基层人大的形象,关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质效。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要履行好代表职务,就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动力要“足”,要升腾履职底气。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催生效果。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多来自于基层,许多都是普通群众,部分代表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结构意识(陪衬)、身份意识(无职)的顾虑,履职时往往底气不足,激情不高。因此,县乡两级人大要高度关注,切实加以引导,化解代表的这种思想顾虑,让代表履职理直气壮。在分层分级开展活动时,要注重回顾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过程,让代表清楚自己当选为代表是经历了选民推荐提名、反复酝酿协商、组织讨论研究、大会选举、资格确认等“山路十八弯”般的环节和程序。每一张选票背后都承载着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每名代表背后都代表了几百到几千不等的人民群众。让代表认识到能够当选为人大代表,说明人民群众对其知识、能力和品格是认可的,说明代表长期的努力与奋斗,人民群众和各级组织是肯定的。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要正确看待自己的代表身份,思想上要有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人大代表的位置上,更应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应有足够的履职动力和履职激情。
二、学习要“真”,要提升综合素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参与的是国家治理、社会管理等重要事项,既要善于发现“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和社会生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及时归纳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这对人大代表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只有坚持学习、认真学习才能提高素质,不断适应形势变化,满足履职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的高度决定了对问题认识的深度和开展工作的力度。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级领导讲话、会议精神和文件资料,了解掌握党组织在不同时期实施的重要政策和推进改革的措施及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让自己的思想和知识跟党走、跟时代走,自觉在履职中提升政治站位。二是要加强行政知识学习。学习行政知识是为了让代表能读懂、听懂“一府一委两院”等工作报告,知道和理解国家的重大政策和地方各级政府落实的措施,深入了解和研究各行业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善建议。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人大代表最主要的职责是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因此要认真学习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及代表业务知识,了解人大代表的权力和义务,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联系要“紧”,要坚守为民情怀。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群众,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愿望,将大多数人的诉求、愿望、建议进行分析和研究,上升为集中、系统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在参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活动(闭会期间),依法将群众的愿望和建议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因此,就特别要求代表一定要紧密联系人民群众,要注重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定期走访选民和“双联”活动、在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室开展群众接待日活动、在线上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中随时随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活动,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切实为群众当好“代言人”。
四、活动要“勤”,要牢记人大代表的职责义务。参加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人大代表的义务和职责,县级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要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活动和交流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人大代表要自觉统筹工作、家庭矛盾,按照《代表法》和各省制定的实施《代表法》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县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代表工作室组织的代表活动,确保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完成的任务不打一丝折扣,在任期内都有担当、有作为。
五、监督要“准”,要注重履职质效。监督工作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个重要方面,监督要“准”是指代表在参加各种会议、各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时,讨论、审议、发言要说到点子上,在反映民情民意提交议案、建议时要站位高、提得准。这就要求人大代表除了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经常联系群众外,还要在参加会议或开展活动前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后再发言或提出建议。比如审议报告时,要对报告是否符合本地实际,是否实事求是,是否充分反映民情民意等进行评价。同时还应就自己所调研掌握的实情进行深入审议,提出中肯合理的意见。再如提交议案建议时,要注意把握议案建议具有的全局性、普遍性、针对性等特点,事前要针对问题或现象反复调研、综合斟酌,从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六、能力要“强”,要展现表率形象。人大代表在选举时是经过层层推荐起来的,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的特征,人大代表的能力影响着整个代表群体的形象和人大的公信力。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要特别注重强化两种能力建设,展现代表形象。一是要强化履职能力争双优。要在履行代表职务和从事本职业务(行业)工作中树立“双争优”意识,有抢在前面、干在前列的冲劲,有争创一流的能力和本领。二是要强化守法能力当模范。要学法、懂法、尊法、畏法,在代表履职、本职工作、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都要以法为镜,恪守底线,远离红线;洁身自好,三思后行,维护形象,争做守法模范,争当社会楷模。不负人大代表既为人民“代言”又为社会作“表率”的涵义。(文:湖北当阳市人大常委会 田凤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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