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换届之年,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使命在肩,任重道远。人大代表要当好“四员”,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
唱好主旋律,当好“宣传员”。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在党和国家政权、人民群众之间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充分发挥生活于群众之中、受群众信赖的优势,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定决议,宣传中央及省、市、区委的重要决策、工作成效和良好的发展态势,引导社会各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帮助党委、政府推动各项工作。
支招献良策,当好“参谋员”。人大代表通过履行代表职务,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实践过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过程。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参加人代会和各项审议、选举活动,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大胆进行审议发言,坚决不当“哑巴代表”“挂名代表”和“会议代表”;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紧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依法行职权,当好“监督员”。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神圣的权利,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尚方宝剑。人大代表要增强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针对“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问题解决,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各项行政、司法工作落实。要注意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齐心协力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架起连心桥,当好“联络员”。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者,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和冷暖放在心上,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自觉融于人民群众之中,做履职为民的典范。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站在群众立场思考问题,客观反映群众要求,真正架起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当好人民群众“知心人”“暖心人”和“代言人”。(文:金安区人大办 高君洁)
(责编:刘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