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国红
日前,启东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订《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和《人大代表联系监督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通知》,明确将人大代表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实施代表分组监督机制,对今年人代会表决通过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按照便于监督和属地关联原则,组建10个代表监督小组,“一对一”跟踪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和落实。
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互为前提,相互作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需要通过监督促使政府及时依法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避免政府越权决策、违法决策、不当决策,在人大作出决定决议后,也需要通过监督促进决定决议有效落实,防止执行决定决议过程中跑偏走样。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能力”,而监督权则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提供了“保障能力”。人大决议决定,是人民主权和意志的体现,人大讨论决定民生实事后,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推进重大事项决定实施,以提高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启东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人大决定决议有效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创新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办法,开启代表分组监督模式。各代表小组根据各自监督任务,制定全程跟踪监督方案,充分发挥代表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弥补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少、监督力量弱的劣势,把人大闭会期间的以常委会监督为主转变为代表全员监督,把间断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拓宽了监督覆盖面,拉长了监督链条,增强了监督力度,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同时,代表分组监督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拓宽了代表活动的渠道,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内容,密切了代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构建了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平台和载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代表兼职、代表大会会期较短、代表履职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等问题,实现了代表闭会期间由“隐身状态”向“在线状态”转换,代表履职由“间断性”向“常态化”转换。
民生无小事,民生实事不落空,群众才有获得感,人大决定也才有权威。代表分组监督有没有实效,不是看场面和过程是否轰轰烈烈、热热闹闹,而是看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了没有,存在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年度既定的目标任务完成了没有。为此,代表分组监督要加强过程控制和追踪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组合运用走访座谈、专题视察、听取汇报、明察暗访、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推进责任部门把民生实事任务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项目、一项项实际举措,按时序有步骤推进,推动人大监督压力传导转化为责任部门抓落实整改的动力。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各代表监督小组工作的部署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根据分组监督工作方案要求,各代表监督小组每季度将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监督活动,年底形成项目完成情况评价报告。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年底将听取代表分组监督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向下年度人代会报告,对执行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将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这些办法和措施,实现了代表分组监督工作的有始有终、有序有效,增强了人大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的刚性和权威。(本文作者系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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