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大网讯)9月29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傅传耀、袁周、李岷、李飞跃、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其决议(草案)。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事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等。主任会议决定将有关(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代表分配方案草案、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决定将决定草案、分配方案草案和人事任免事项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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