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濮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坚持“一事一法”,走出一条具有濮阳辨识度的精细立法、精准立法路径,形成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成果,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和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做好立法计划顶层设计,及时将“马颊河保护”“白色污染防治”“城乡一体化供水”等市委决策转化为“小切口”立法成果,以法治方式确保党委意图实现。严格执行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政治领导作用,出台以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党组领导立法政治责任具体化、规范化、流程化,推动“小切口”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聚焦“精”字发力,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突出选题精准,开展大气、散煤、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形成独具濮阳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三部曲”;出台全省首部农村人居环境地方性法规《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濮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在全国推广。突出内容精细,在全国设区的市率先出台白色污染治理地方性法规《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将管理范围具体化,切实切细内容,将精细化理念融入每一个条文。突出体例精简,立法理念实现由“大而全”向“小而精”的逐步转变,在立法实践中,坚持“一事一法”,“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突出设计精良,在全省率先出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有效补齐执法、监管制度短板;在全省首家出台《濮阳市城乡供水条例》,濮阳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通报表扬。
坚守人民立场,汇聚立法民心民意。绘制民主立法“最佳施工图”。出台关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具有濮阳标识度的“1+X”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品牌,获评2022年度全省人大系统“出彩工作”。凝聚民意民智“最大公约数”。丰富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平台载体,擦亮“主任·代表公民面对面”工作品牌,让基层声音原汁原味直达立法机关,“小切口”立法凝聚着民众“大智慧”;建立立法协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咨询顾问团智囊作用,达成社会最大立法共识。打通民主参与“最后一公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覆盖,建立立法意见征集面对面、掌上办、屏对屏“三个渠道”,以“小切口”立法书写维护人民利益的大文章。
坚持立行并重,加强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立法与普法相衔接。联合市委宣传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人大云+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的立法宣传矩阵,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规、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濮阳市“小切口”立法工作多次被人民网、新华网、全国人大官网等中央媒体宣传推介。坚持立法同监督相结合。积极构建人大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贯彻执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体系,推动法规条文从纸面落实到地面。开展立法工作“回头看”。常态化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模式,先后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文明行为促进等多部法规进行“回头看”,针对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跟踪调查、综合研判,提出改进执法、修改完善法规的意见和措施,做实“小切口”立法“后半篇文章”。(记者 王庆红)
(来源:濮阳日报)
(责编:高笑笑)